漳墩镇凤凰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漳墩镇凤凰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已于2024年10月21日09时 00分整在阳光招采平台(******)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人的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漳墩镇凤凰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委员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95572元(下浮8%);
本项目发包价为551151元;
(二) ******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徐良成、鄢全春、吴光兴、郑能、杨美琴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三)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1151元
项目经理:江荣银 闽23520******013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五) 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1151元
项目经理:江荣银 闽23520******013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 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 10月31日。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凤凰村196号
电话:******
邮编:354200
联系人: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111号5幢1号店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
联系电话:******
2024年10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