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4年4月委托******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次小薪材、农作物、棉秸秆及芦苇粗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有限公司次小薪材、农作物、棉秸秆及芦苇粗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工业园区,行政区划隶属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管辖。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 86°52′1.840″、N 41°44′33.51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为220亩,建设年产25万m3刨花板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s/1GMCTQ_-h1iZdHm1519ty_w?pwd=wzfl
提取码:wzfl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博湖镇光华路80号4层405室
联 系 人:王议萱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通讯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3层商业07室
联系人:张英英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