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001
致:******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莒口镇茶布村、黄坑镇桂林村、莒口镇河坝村、将口镇回潭村、莒口镇马伏村、黄坑镇三峡村、麻沙镇竹洲村、麻沙镇杜潭村八个村庄;
2.2. 招标类型:基坑监测招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凡具备与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③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个人名义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满足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网址:******/(联系电话:******)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 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 月15日 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费用
8.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68236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价格,报价无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网址:******/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景贤路66号山水锦城15幢501室;
联 系 人:陆先生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人民西路496号(阳光里17幢2层29号、30号店);
电 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地址:南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以北侧B8-B9、B11-B16、B23-B27区域(建阳区阳光招采中心)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金座18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