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新建年储煤 30 万吨储煤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新建年储煤 30 万吨储煤场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县东和乡中和村南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司公章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